苏州作为长三角地区的重要城市,吸引了大量国际企业入驻。为了更好地支持这些企业的发展,苏州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其中包括国际企业贷款。本文将从苏州国际企业贷款的优势、政策及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国际企业在苏州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苏州国际企业贷款的优势
1. 政策支持
苏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国际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土地优惠、人才引进等。在国际企业贷款方面,政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降低了贷款门槛,提高了贷款额度,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 金融市场完善
苏州金融市场发达,金融机构众多,为企业提供了丰富的融资渠道。在贷款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企业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
3. 信用环境良好
苏州信用环境良好,政府和企业都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这为企业贷款提供了良好的信用基础,降低了金融机构的风险,提高了贷款审批效率。
4. 产业链优势
苏州拥有完善的产业链,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支持。国际企业在苏州发展,可以充分利用产业链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
二、苏州国际企业贷款政策及措施
1. 贷款额度提高
为支持国际企业发展,苏州市政府鼓励金融机构提高贷款额度,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目前,部分金融机构已将国际企业贷款额度提高至1000万元。
2. 贷款利率苏州对国际企业贷款优惠
政府鼓励金融机构对国际企业贷款给予优惠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部分金融机构已将国际企业贷款利率降低至基准利率以下。
3. 贷款期限延长
为帮助企业度过发展难关,政府鼓励金融机构延长国际企业贷款期限,减轻企业还款压力。
4. 贷款担保方式创新
政府支持金融机构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如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降低企业贷款门槛。
三、苏州国际企业贷款发展趋势
1. 贷款产品多样化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苏州国际企业贷款产品将更加多样化,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
2. 贷款利率逐步降低
在政策支持下,贷款利率将逐步降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 贷款审批效率提高
随着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贷款审批效率将进一步提高,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便捷的融资服务。
4. 跨境融资业务拓展
苏州国际企业贷款业务将逐步拓展至跨境融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持。
苏州作为国际企业贷款的沃土,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金融市场和产业链优势。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苏州国际企业贷款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对于国际企业而言,抓住这一机遇,充分利用苏州的优质资源,必将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这是苏州招商引资网
关于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意见
为更加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构筑苏州更高经济发展平台,根据国家和省相继出台的有关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农、林、牧、渔业
1.动、植物优良种子、种苗的繁育、推广、营销和产业化生产
2.名优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
3.农产品精深加工
4.现代农业设施栽培
5.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和观光农业
对新引进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企业和项目,除享受开发区优惠的税收政策外,在供地上优先考虑,并在赢利后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补贴。
二、制造业
(一)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1.软件产品开发和生产,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测试、辅助制造、辅助工程系统及其他计算机应用系统制造
2.集成电路的设计、封装、测试,线宽0.3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制造
3.大中型电子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高档服务器制造,大容量光、磁盘驱动器及其部件开发与制造
4.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基站、交换设备、数字集群系统设备制造,移动通信专用芯片的产业化,手机设计和应用软件开发,卫星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卫星导航定位接收设备及关键部件制造
5.光通信连接、交换与传输设备
6.新型平板显示技术及上下游产品研发和制造,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放声设备制造,数字音视频编解码设备、数字广播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有线电视系统设备,数字音频广播接收发射设备制造
7.半导体发光材料、特种光纤及光电子器件研发与制造,光纤预制棒制造和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生产
(二)现代生物技术与医药制造业
1.生物技术与产品的制造
2.新型化学合成药、半合成药的制造
3.新型制剂技术和产品的制造
4.新型药用佐剂的开发和产业化
5.医用生物材料及制品生产
(三)装备制造业
1.三轴以上联动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及伺服装置制造
2.精密加工设备制造
3.数字化、智能化测量与自动控制设备制造
4.现代交通运输配套设备制造
5.现代物流装备制造
6.新型环保设备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制造
7.水生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制造
8.数字化医用器械与制药设备制造
9.专用设备及生产加工成套设备制造
10.精密模具的开发、设计、制造
(四)新材料
1.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产
2.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生产
3.其他非金属材料生产
4.新型复合材料生产
(五)汽车制造业
1.燃料电池、燃气和太阳能等新能源汽车研制
2.汽车发动机研制
3.汽车电子装置制造
4.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
5.汽车轻量化关键材料技术
对新引进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企业和项目,除享受开发区优惠的税收政策外,在供地上优先考虑,并在赢利后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补贴。
三、服务业
(一)现代物流业
1.对新引进物流园区的重点第三方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
2.对物流园区内新引进的分拨、配送、采购、仓储类物流企业和大型专业运输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多式联运企业,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3.对物流园区内新引进的物流重点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在限额内给予一定补贴。
以上新引进项目必须符合我市物流规划的布局要求。
4.对从事物流技术和咨询服务、物流信息服务企业,按规定减免所得税。
5.对物流、研发、工业设计等生产服务业项目用地实行与工业项目用地同等的供地方式。
6.对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行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期满后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5年。
(二)旅游业
1.对新引进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重点旅游项目,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的大型专业旅游公司,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3.对新引进的按照规划要求从事旅游资源开发和整合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
(三)商贸服务业
1.对新引进的符合我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要求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的符合我市商业发展规划并达到一定门店数量的商业连锁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对符合社区建设要求且门店达到一定数量的社区便利连锁经营企业(专营店),给予一定奖励。
3.对新办的符合我市市场建设规划要求的专业要素市场,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4.对新引进的国际知名品牌总经销(代理)商,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四)会展业
1.对新引进的大型专业会展公司、会展服务公司并从事会展服务业务的企业,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2.对连续两次以上在我市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全国影响力或地区影响力和规模的品牌展会的会展公司,给予一定补贴。
3.对在我市举办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型会议或文化节庆活动的承办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五)文化传媒业
1.对新引进的新闻出版类企业,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的从事广播影视制作的企业,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3.对新引进的大型专业广告公司,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4.对新引进的原创设计工作室,对其新购买或新租赁办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5.对新引进的动漫制作公司,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6.对新引进的文化传媒类企业在引进后制作出的有影响力的相关作品给予一定奖励。
7.允许各类人才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个人声誉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
(六)信息服务与软件业
1.对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新引进的从事信息技术产业化投资的企业,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的从事网络运营服务、网络增值服务和软件开发服务企业,给予一定年限补贴。
3.对新引进的自主开发网络游戏软件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年限补贴。
(七)商务服务业
1.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对其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或新租赁办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3.对新引进的大型融资租赁、经营租赁的企业,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4.对新引进的提供符合我市需求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的培训机构,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5.鼓励重点商务楼进行资源整合,一定年限内给予楼宇业主补贴,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规定数额。
(八)金融保险业
1.对新引进的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补贴。
2.对新引进的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对其在本市范围内自建、新购买或新租赁办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3.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的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投资于服务业的风险投资公司(基金)等机构在本市范围内自建、新购买或新租赁办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九)研发机构
1.对新引进的在我市范围内设立,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形成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的科研开发机构,除享受国家关于技术服务的政策外,另按其注册资金给予一次性补助。
2.对新引进的国内外著名研发机构在本市范围内自建、新购买或新租赁办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十)总部经济
1.对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采购中心、营销中心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采购中心、营销中心在本市范围内自建、新购买或新租赁办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十一)人才引进
1.对服务业引进的优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对其在苏州安家落户给予费用资助。
2.对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国内苏州对国际企业贷款大企业集团总部副总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对新引进的涉及现代物流、信息技术、软件开发、会展、旅游、金融、房地产、商贸等紧缺专业的高层人才分别按实际在苏工作时间一定年限内给予补贴。
3.对服务业引进的硕士以上留学回国人员,带高新技术成果项目来我市实施转化或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的科研人员,给予一定创业资金资助。留学人员回国参加工作的,与出国前的工龄可不间断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留学人员回国创办外商投资生产服务业企业,实行2年内免征所得税,免征期满后再减半征收3年。
4.对现代服务业领域引进的优秀、紧缺人才,按其对地方财政所作贡献给予补贴,并可优先向国家、省推荐申报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5.为以上人才提供居住、子女就学等便利条件,并安排相应的专项住房基金和专项教育基金。
6.鼓励服务业高层次人才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对服务业引进的优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再教育提供部分经费资助。
(十二)市场准入
1.各类资本均可进入国家没有特殊规定的服务业领域进行投资。
2.凡是鼓励外商资本进入的服务领域,其他类型投资者均可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各种方式进入。
3.在实施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对所有投资主体同样适用。
(十三)其他
1.开发区配套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享受开发区工业企业相关的税费优惠。
2.对承接国际服务业外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实行2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期满后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年。
3.对新引进并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
4.对研发、设计、创意等科技服务企业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四、附则
1.本政策的实施,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实行分级负担。
2.符合政策要求的外资内资企业和项目,均可享受本政策。
3.关于服务业用地、用水、用气、用电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参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执行(苏发〔2005〕17号)。
4.新引进的企业和项目如符合已实施的优惠政策要求的,可继续享受原优惠政策。符合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扶持对象的要求,可由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提供补贴、贴息或奖励。
5.享受本政策的企业经营期,参照执行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有关经营期的规定。
公司拥有行业内先进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等硬件设施。
公司厂房面积40000多平方米,其中十万级无尘室面积达20000平方米,一万级无尘室面积达20000平方米,现有员工1000人,并有一批专业素质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的工程人员。目前年销售收入3亿多人民币。
公司积极推行先进品质制度,于2002年5月通过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积极打造绿色产品生产,确保所有原材料和产品符合环保及客户要求,内部购进环境禁用物质检测仪器(XRF)监控进料与出货产品的GP符合性,在2005年1月通过ISO14001:2004版环境体系认证,为了加强公司资源整合与作业效率的提升,ERP系统于2006年9月成功上线运行。2009年12月通过TS16949认证。
2010年10-12月将搬到苏州光福镇新厂,新厂目前正在装修中。
安洁公司全体员工一贯秉承“创新、超越、追求片片精品,守法、节能、生产绿色产品“的经营理念,致力于超越客户的期望,持续改进,不断提供价格合理的优质产品和增值服务来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地址:苏州太湖度假区工业发展区新兴路
新厂地址:苏州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SUZHOU ANJIE TECHNOLOGY CO., LTD.(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2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安洁科技或安洁)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春生、吕莉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公司股东贾志江、李棱、顾奇峰、张木秀、卞绣花、高君也分别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他们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其他股东的承诺公司股东北京君联睿智创业投资中心、王润德、张一梅、周兆华、王洪星承诺:
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1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若出现分项值与加总数不一致的情况,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4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743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实际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网下配售600万股,网上发行2,400万股,发行价格为23.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355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安洁科技,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40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11月25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苏州对国际企业贷款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二)上市时间:2011年11月25日(三)股票简称:安洁科技(四)股票代码(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000万股5(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000万股(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股票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600万股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于2011年1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400万股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2011年11月25日起上市交易。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股东名称发行后持股数(股)
发行后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吕莉45,742,725 38.12 2014年11月25日王春生32,400,000 27.00 2014年11月25日北京君联睿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321,478 6.93 2012年11月25日张一梅1,620,000 1.35 2012年11月25日周兆华810,000 0.68 2012年11月25日王润德678,521 0.57 2012年11月25日贾志江107,730 0.09 2014年11月25日王洪星89,910 0.07 2012年11月25日李棱81,000 0.07 2014年11月25日顾奇峰54,270 0.05 2014年11月25日张木秀40,500 0.03 2014年11月25日高君26,933 0.02 2014年11月25日卞绣花26,933 0.02 2014年11月25日小计90,000,000 75.00-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网下发行的股份6,000,000 5.00 2011年2月25日网上发行的股份24,000,000 20.00 2011年11月25日小计30,000,000 25.00-合计120,000,000 100.00-(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6(十三)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UZHOU ANJIE TECHNOLOGY CO., LTD.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发行前),12,000万元人民币(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吕莉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6日(2010年6月30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电子绝缘材料、防静电纺织品;销售:电子零配件、静电测试仪器、TESA胶带、工业胶带、塑胶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为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品牌终端厂商提供功能性器件生产及相关服务。
所属行业:G83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制造业:
董事会秘书:李棱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期直接持股数量(股)
直接持股占发行后股本比例(%)
王春生男36董事长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32,400,000 27.00吕莉女35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45,742,725 38.12李棱男36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6月20日至81,000 0.078董事会秘书2013年6月19日贾志江男32董事兼副总经理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107,730 0.09顾奇峰男30董事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54,270 0.05李家庆男38董事2011年1月31日至2013年6月19日--李国昊男36独立董事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孙林夫男62独立董事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罗正英女54独立董事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卞绣花女28监事会主席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26,933 0.02张木秀女30监事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40,500 0.03张林男36职工监事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高君男42财务总监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26,933 0.02除上述直接持股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未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春生和吕莉,二人为夫妻关系。王春生、吕莉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分别32,400,000和45,742,725股,分别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6%和50.83%。自公司成立以来,王春生、吕莉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并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经营管理。
王春生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32110219750419****,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江苏省苏州市。1998年毕业于江苏理工大学机械设计制造专业,获工学学士。1998年5月-1999年5月,就职于力捷电脑中国有限公司(台商独资,当时专业制造扫描仪),任采购担当,负责部分机构类材料的开发和供应商管理;1999年5月-2000年7月,就职于百得电动工具(苏州)有限公司(美商独资,电动工具制造商),任高级采购,负责部分机构类材料的开发和供应商管理;2000年7月-9至今,先后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吕莉女士,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32052419760904****,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江苏省苏州市。1999年毕业于江苏理工大学外贸英语系,获文学士。1999年11月创办公司,并一直在公司工作至今,现担任公司总经理。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的其他企业的情况简介除本公司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控制其他公司。
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春生参股了2家企业,即分别持有苏州太湖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和苏州鸿钜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5%的股权。
1、苏州太湖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24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住所为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苏福路18-3号,经营范围是面向三农发放小额贷款,提供担保,以及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其它业务。
2、苏州鸿钜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30日,注册资本192万元,住所为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许家桥东欣工业小区15栋,经营范围是生产、加工、销售:冲压件、冲压模具。
四、公司发行苏州对国际企业贷款后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47,508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苏州对国际企业贷款比例(%)
1吕莉45,742,725 38.122王春生32,400,000 27.003北京君联睿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321,478 6.934张一梅1,620,000 1.35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 0.836中国银行-南方高增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 0.837中国工商银行-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 0.83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值投资产品1,000,000 0.839中国农业银行-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 0.8310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 0.83合计94,084,203 78.3810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一、发行数量本次发行3,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23.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7.4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2)50.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股票数量为6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0%,中签率为3.92156863%,有效申购倍数为25.5倍。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4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80%,中签率为1.0333407389%,超额认购倍数为97倍。本次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总额为:69,000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1月21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1】B111号《验资报告》。
五、本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3,833.36万元,每股发行费用1.28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11保荐承销费用3,035.00会计师费用210.00律师费用105.00信息披露414.00印刷费17.22印花税32.60新股登记和信息查询费用12.05网上和网下验资费用4.37上市初费3.12合计3,833.36六、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166.64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本次发行后的每股净资产:7.39元/股(按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本次发行后的每股收益:0.46元/股(以2010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2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1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1年1-9月、7-9月的利润表和2011年1-9月的现金流量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一)2011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项目2011年9月30日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流动资产(元)272,458,289.90 189,696,128.54 43.63%流动负债(元)156,554,379.98 101,496,671.87 54.25%总资产(元)422,970,684.38 316,848,005.46 33.49%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266,215,214.55 215,150,243.74 23.73%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96 2.39 23.85%项目2011年1-9月2010年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总收入(元)350,321,189.50 190,405,306.49 83.99%利润总额(元)94,486,627.75 51,206,728.48 84.52%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70,864,970.81 38,342,137.70 84.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70,362,354.64 38,340,005.24 83.52%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9 0.43 83.72%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9 0.43 83.72%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26.62% 19.42%增长7.20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26.43% 19.42%增长7.01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786,801.37 10,461,784.72 89.13%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22 0.12 83.33%(二)2011年第三季度主要盈利数据及指标项目2011年7-9月2010年7-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总收入(元)152,352,938.31 69,714,817.79 118.54%利润总额(元)41,549,088.71 14,832,971.47 180.11%13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31,164,549.37 11,149,413.82 179.52%扣除非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
31,108,070.87 11,179,745.66 178.25%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 0.12 183.33%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5 0.12 183.33%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11.71% 5.65%增长6.06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1.69% 5.66%增长6.03个百分点二、2011年1-9月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一)经营业绩的简要说明2011年1-9月,本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5,032.12万元、9,448.66万元和7,086.50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83.99%、84.52%和84.82%。其中,7-9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235.29万元、4,154.91万元和3,116.45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18.54%、180.11%和179.52%,增幅较大。
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及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实现的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增加所致。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系公司的一些下游客户的产品今年销量大增,公司订单充足;加之公司厂房搬迁后,产能瓶颈问题得到部分解决,公司产品产、销两旺所致。
2011年1-9月公司综合销售毛利率为36.94%、净利润率为20.23%,均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2011年1-9月,公司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183.65万元,增长98.64%,其中,7-9月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59.81万元,增长40.76%。主要系公司研发费用和管理人员薪酬上升所致。
2011年1-9月,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69.84万元,增长196.67%,其中,7-9月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81.42万元,增长60.04%。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利息及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2011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265.95万元,增长2,705.80%,14其中,7-9月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61.97万元,增长627.56%。主要系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2011年1-9月,公司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67.07万元,增长1,258.74%,主要系公司收到吴中区纳税大户奖励等政府补助所致。其中,7-9月公司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0.54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到吴中区地税局支付的代扣所得税手续费和吴中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支付的2011年度吴中区第一批专利授权资助金等所致。
(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1、主要资产项目的变化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期初减少3,790.83万元,减少84.13%,主要系公司本期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相应增加设备、原辅材料采购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7,640.57万元,增长69.82%,主要是随报告期最后四个月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长。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较期初减少420.11万元,减少65.69%,主要系前期预付设备款,因设备到库投入使用,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较期初增加4,855.21万元,增长170.93%,主要是由于基于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和未来旺盛的市场需求,公司加大了存货储备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300.00万元,系公司基于发展战略的考虑,出资300.00万元人民币在重庆注册一家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尚在筹建过程中,其业务范围与公司业务范围一致。
2、主要负债项目的变化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期初增加1,439.50万元,增加38.81%,主要系公司新增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三)现金流量的简要说明报告期,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300.00万元,系筹建中的重庆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的出资额。
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888.42万元,减少152,826.02%,主要系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现金4,586.36万元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不存在对公司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6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1年11月4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17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冠兴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2层保荐代表人:肖江波、成井滨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保荐机构认为: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安信证券同意推荐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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