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在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创新的重要载体,企业专利成为衡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苏州,作为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城市,积极推动企业专利贷款政策,为企业创新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一、苏州企业专利贷款的背景
近年来,苏州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在发展过程中,企业普遍面临资金短缺、融资难等问题。为解决这一难题,苏州市政府积极推动企业专利贷款政策,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渠道。
二、苏州企业专利贷款的特点
1. 门槛低:相较于传统贷款,企业专利贷款门槛较低,有利于中小企业申请。
2. 放款速度快:企业专利贷款审批流程简化,放款速度快,有效满足企业资金需求。
3. 贷款利率优惠:政府给予企业专利贷款一定的利率优惠,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4. 贷款期限灵活:企业专利贷款期限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苏州企业专利贷款的应用案例
1. 案例一:苏州某科技公司通过专利贷款成功融资500万元,用于研发新产品,进一步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2. 案例二:苏州某生物科技公司凭借一项发明专利,获得银行1000万元贷款,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实现快速发展。
四、苏州企业专利贷款的启苏州企业专利贷款示
1. 企业应重视专利研发,提高核心竞争力。
2. 政府应加大对企业专利贷款的支持力度,为企业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3. 银行应创新金融产品,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4. 社会各界应共同关注企业专利贷款,为创新驱动发展助力。
苏州企业专利贷款政策的实施,为企业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有助于推动苏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新时代背景下,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政府、企业、银行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苏州企业专利贷款将会发挥更大作用,为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贡献更多力量。
公司拥有行业内先进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等硬件设施。
公司厂房面积40000多平方米,其中十万级无尘室面积达20000平方米,一万级无尘室面积达20000平方米,现有员工1000人,并有一批专业素质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的工程人员。目前年销售收入3亿多人民币。
公司积极推行先进品质制度,于2002年5月通过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积极打造绿色产品生产,确保所有原材料和产品符合环保及客户要求,内部购进环境禁用物质检测仪器(XRF)监控进料与出货产品的GP符合性,在2005年1月通过ISO14001:2004版环境体系认证,为了加强公司资源整合与作业效率的提升,ERP系统于2006年9月成功上线运行。2009年12月通过TS16949认证。
2010年10-12月将搬到苏州光福镇新厂,新厂目前正在装修中。
安洁公司全体员工一贯秉承“创新、超越、追求片片精品,守法、节能、生产绿色产品“的经营理念,致力于超越客户的期望,持续改进,不断提供价格合理的优质产品和增值服务来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地址:苏州太湖度假区工业发展区新兴路
新厂地址:苏州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苏州企业专利贷款路8号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SUZHOU ANJIE TECHNOLOGY CO., LTD.(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2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安洁科技或安洁)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春生、吕莉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公司股东贾志江、李棱、顾奇峰、张木秀、卞绣花、高君也分别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他们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其他股东的承诺公司股东北京君联睿智创业投资中心、王润德、张一梅、周兆华、王洪星承诺:
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1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若出现分项值与加总数不一致的情况,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4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743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实际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网下配售600万股,网上发行2,400万股,发行价格为23.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355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安洁科技,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40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11月25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二)上市时间:2011年11月25日(三)股票简称:安洁科技(四)股票代码(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000万股5(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000万股(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股票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600万股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于2011年1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400万股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2011年11月25日起上市交易。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股东名称发行后持股数(股)
发行后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吕莉45,742,725 38.12 2014年11月25日王春生32,400,000 27.00 2014年11月25日北京君联睿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321,478 6.93 2012年11月25日张一梅1,620,000 1.35 2012年11月25日周兆华810,000 0.68 2012年11月25日王润德678,521 0.57 2012年11月25日贾志江107,730 0.09 2014年11月25日王洪星89,910 0.07 2012年11月25日李棱81,000 0.07 2014年11月25日顾奇峰54,270 0.05 2014年11月25日张木秀40,500 0.03 2014年11月25日高君26,933 0.02 2014年11月25日卞绣花26,933 0.02 2014年11月25日小计90,000,000 75.00-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网下发行的股份6,000,000 5.00 2011年2月25日网上发行的股份24,000,000 20.00 2011年11月25日小计30,000,000 25.00-合计120,000,000 100.00-(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6(十三)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UZHOU ANJIE TECHNOLOGY CO., LTD.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发行前),12,000万元人民币(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吕莉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6日(2010年6月30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电子绝缘材料、防静电纺织品;销售:电子零配件、静电测试仪器、TESA胶带、工业胶带、塑胶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为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品牌终端厂商苏州企业专利贷款提供功能性器件生产及相关服务。
所属行业:G83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制造业:
董事会秘书:李棱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期直接持股数量(股)
直接持股占发行后股本比例(%)
王春生男36董事长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32,400,000 27.00吕莉女35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45,742,725 38.12李棱男36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6月20日至81,000 0.078董事会秘书2013年6月19日贾志江男32董事兼副总经理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107,730 0.09顾奇峰男30董事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54,270 0.05李家庆男38董事2011年1月31日至2013年6月19日--李国昊男36独立董事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孙林夫男62独立董事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罗正英女54独立董事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卞绣花女28监事会主席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26,933 0.02张木秀女30监事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40,500 0.03张林男36职工监事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高君男42财务总监2010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26,933 0.02除上述直接持股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未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春生和吕莉,二人为夫妻关系。王春生、吕莉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分别32,400,000和45,742,725股,分别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6%和50.83%。自公司成立以来,王春生、吕莉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并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经营管理。
王春生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32110219750419****,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江苏省苏州市。1998年毕业于江苏理工大学机械设计制造专业,获工学学士。1998年5月-1999年5月,就职于力捷电脑中国有限公司(台商独资,当时专业制造扫描仪),任采购担当,负责部分机构类材料的开发和供应商管理;1999年5月-2000年7月,就职于百得电动工具(苏州)有限公司(美商独资,电动工具制造商),任高级采购,负责部分机构类材料的开发和供应商管理;2000年7月-9至今,先后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吕莉女士,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32052419760904****,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江苏省苏州市。1999年毕业于江苏理工大学外贸英语系,获文学士。1999年11月创办公司,并一直在公司工作至今,现担任公司总经理。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的其他企业的情况简介除本公司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控制其他公司。
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春生参股了2家企业,即分别持有苏州太湖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和苏州鸿钜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5%的股权。
1、苏州太湖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24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住所为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苏福路18-3号,经营范围是面向三农发放小额贷款,提供担保,以及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其它业务。
2、苏州鸿钜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30日,注册资本192万元,住所为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许家桥东欣工业小区15栋,经营范围是生产、加工、销售:冲压件、冲压模具。
四、公司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47,508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吕莉45,742,725 38.122王春生32,400,000 27.003北京君联睿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321,478 6.934张一梅1,620,000 1.35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 0.836中国银行-南方高增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 0.837中国工商银行-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 0.83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值投资产品1,000,000 0.839中国农业银行-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 0.8310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 0.83合计94,084,203 78.3810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一、发行数量本次发行3,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23.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7.4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2)50.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股票数量为6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0%,中签率为3.92156863%,有效申购倍数为25.5倍。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4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80%,中签率为1.0333407389%,超额认购倍数为97倍。本次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总额为:69,000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1月21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1】B111号《验资报告》。
五、本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3,833.36万元,每股发行费用1.28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11保荐承销费用3,035.00会计师费用210.00律师费用105.00信息披露414.00印刷费17.22印花税32.60新股登记和信息查询费用12.05网上和网下验资费用4.37上市初费3.12合计3,833.36六、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166.64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本次发行后的每股净资产:7.39元/股(按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本次发行后的每股收益:0.46元/股(以2010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2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1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1年1-9月、7-9月的利润表和2011年1-9月的现金流量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一)2011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项目2011年9月30日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流动资产(元)272,458,289.90 189,696,128.54 43.63%流动负债(元)156,554,379.98 101,496,671.87 54.25%总资产(元)422,970,684.38 316,848,005.46 33.49%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266,215,214.55 215,150,243.74 23.73%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96 2.39 23.85%项目2011年1-9月2010年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总收入(元)350,321,189.50 190,405,306.49 83.99%利润总额(元)94,486,627.75 51,206,728.48 84.52%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70,864,970.81 38,342,137.70 84.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70,362,354.64 38,340,005.24 83.52%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9 0.43 83.72%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9 0.43 83.72%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26.62% 19.42%增长7.20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26.43% 19.42%增长7.01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786,801.37 10,461,784.72 89.13%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22 0.12 83.33%(二)2011年第三季度主要盈利数据及指标项目2011年7-9月2010年7-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总收入(元)152,352,938.31 69,714,817.79 118.54%利润总额(元)41,549,088.71 14,832,971.47 180.11%13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31,164,549.37 11,149,413.82 179.52%扣除非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
31,108,070.87 11,179,745.66 178.25%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 0.12 183.33%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5 0.12 183.33%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11.71% 5.65%增长6.06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1.69% 5.66%增长6.03个百分点二、2011年1-9月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一)经营业绩的简要说明2011年1-9月,本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5,032.12万元、9,448.66万元和7,086.50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83.99%、84.52%和84.82%。其中,7-9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235.29万元、4,154.91万元和3,116.45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18.54%、180.11%和179.52%,增幅较大。
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及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实现的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增加所致。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系公司的一些下游客户的产品今年销量大增,公司订单充足;加之公司厂房搬迁后,产能瓶颈问题得到部分解决,公司产品产、销两旺所致。
2011年1-9月公司综合销售毛利率为36.94%、净利润率为20.23%,均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2011年1-9月,公司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183.65万元,增长98.64%,其中,7-9月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59.81万元,增长40.76%。主要系公司研发费用和管理人员薪酬上升所致。
2011年1-9月,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69.84万元,增长196.67%,其中,7-9月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81.42万元,增长60.04%。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利息及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2011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265.95万元,增长2,705.80%,14其中,7-9月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61.97万元,增长627.56%。主要系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2011年1-9月,公司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67.07万元,增长1,258.74%,主要系公司收到吴中区纳税大户奖励等政府补助所致。其中,7-9月公司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0.54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到吴中区地税局支付的代扣所得税手续费和吴中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支付的2011年度吴中区第一批专利授权资助金等所致。
(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1、主要资产项目的变化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期初减少3,790.83万元,减少84.13%,主要系公司本期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相应增加设备、原辅材料采购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7,640.57万元,增长69.82%,主要是随报告期最后四个月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长。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较期初减少420.11万元,减少65.69%,主要系前期预付设备款,因设备到库投入使用,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较期初增加4,855.21万元,增长170.93%,主要是由于基于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和未来旺盛的市场需求,公司加大了存货储备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300.00万元,系公司基于发展战略的考虑,出资300.00万元人民币在重庆注册一家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尚在筹建过程中,其业务范围与公司业务范围一致。
2、主要负债项目的变化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期初增加1,439.50万元,增加38.81%,主要系公司新增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三)现金流量的简要说明报告期,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300.00万元,系筹建中的重庆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的出资额。
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888.42万元,减少152,826.02%,主要系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现金4,586.36万元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不存在对公司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6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1年11月4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苏州企业专利贷款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17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冠兴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2层保荐代表人:肖江波、成井滨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保荐机构认为: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安信证券同意推荐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诚信认证企业:企业信用状况是企业在持续经营期间,对外进行经济交往的基本信息的集中表现,它主要包括企业登记、合同履行、应收应付账款、银行贷款偿还、产品质量、企业经济合同纠纷以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等情况。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活动需要建立一个能够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和规范市场交易的信用制度。信用认证指企业与中介组织合作评价自己信用状况的过程,良好的信用关系是企业正常经营与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对于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抵御信用风险,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条件,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用:
1、网站身份证明:通过对域名、申请单位资质(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网站进行严格的鉴定、审核。
2、网站运行监护:对网站的运行监测,包括可用性、可用率、响应时间等数据的统计,尽快发现并定位网站故障,保证网站的运行性能。
3、网页篡改监护:对网站的页面内容进行检测,一旦发现有改动,立即以邮件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给网站联系人,为网站内容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提供保障。
4、木马病毒监控:对网站部分页面进行定期的木马病毒扫描,帮助网站尽早发现木马或病毒,保证网站的安全性。
申请流程:
认证流程如下:
新用户注册----提交申请资料----上级机构审查----审查通过,获得证书
苏州积分落户计算
基础分
一、苏州积分落户计算基本情况得分=年龄得分+文化程度得分+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得分。
1、年龄得分
计分标准:18-40周岁(含18周岁和40周岁)人员为10分。
2、文化程度得分
计分标准:大专(高职)为30分;大学本科为60分;硕士研究生为200分;博士研究生为400分。按*学历计分,不累加。
3、职苏州企业专利贷款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得分
计分标准: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为10分;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为30分;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工)、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为50分;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为100分;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及以上为300分。按*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计。
二、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
计分标准: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加5分;累计不超过50分。
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累计不超过50分。
三、居住情况积分=房产情况得分+办理居住证年限得分
1、房产情况得分
计分标准: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区(以下市区均不包含吴江区)拥有自有产权房建筑面积超过(含75_)且居住的为60分,75_以上的每增加25_加20分;多套房面积可累计计算,总分上限200分。
2、办理居住证年限得分
计分标准:在市区连续居住时间每满1年加30分,*分上限300分。
附加分
一、苏州企业专利贷款计划生育情况
计分标准: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能够出具有效证明的,加100分。
二、发明创造
计分标准: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计入苏州市授权数据内的*发明人加30分/件,可累计计分。
申请积分管理当年度获得授权并计入我市授权数据内的实用新型专利(以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的*发明人加10分/件,累计上限为60分。
三、表彰奖励
在苏州市区工作生活期间,按以下苏州积分落户计算标准计分:
1、获得区党委、政府及区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每次加10分,*不超过30分。
2、获得市委、市政府及市部、委、办、局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0分,*不超过60分;
3、获得地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40分,*不超过120分。
4、体育比赛奖励:获得*比赛前3名奖励的,加100分;获得全国前8名、江苏省级比赛前3名奖励的,每次加40分,全国前16名和江苏省级前8名的每次加30分,*不超过100分;获得苏州市级比赛前3名奖励的,加20分,*不超过60分;
5、获得苏州市区级比赛前3名奖励的,加10分,*不超过30分。
参赛项目应为计划内比赛项目,集体项目参照个人项目计分;优先统计分值高的奖励,个人所获各级各类比赛奖励得分累计*不超过100分。
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的决定为准,奖励每满200元,加5分。
四、社会贡献
计分标准:近五年内从事社会服务的,按以下标准计分:
在苏州市区参加志愿服务组织成为注册志愿者,且服务时间满24小时加5分,达到一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小时)加10分,达到二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300小时)加20分,达到三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600小时)加30分,达到四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0小时)加40分,达到五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500小时)加50分,志愿服务以*分计分,不累计计分。
个人在苏州市区捐赠每满2000元加5分,*分限30分。接受捐赠的公益慈善组织(基金会)必须是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使用财政捐赠票据的公益组织。
在苏州市参加无偿献血,每捐献全血200毫升加5分,每捐献机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加10分,在国内其他城市有献血记录的,加5分,累计*不超过35分。互助献血不计入。
在苏州市实现造血干细胞采样的加10分,成功捐献的加80分。
在苏州市实现捐献遗体(或器官、角膜),由其直系亲属申请(仅限一人)加80分。
在苏州市区从事环境卫生等特殊公益性岗位的,加30分。
在苏州市区参加义警的,加10分。
五、*纳税
苏州积分落户计算计分标准
在苏州市区*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加20分;
*设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的,加30分。
个人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款每满1000元加5分;个人在苏州市区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累计缴纳税款(合伙经营按其个人所占*份额分割计算)每满1万元加5分;以上累计*不超过100分。
在苏州市区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户,按年提供承租房承租合同和全年*的,每年度加10分;按年提供房屋*登记备案证明的,每年度加5分。累计*不超过50分。
六、公共卫生
计分标准
学龄前随迁子女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并纳入苏州市区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加10分。同时完成相应年龄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程序规定的疫苗接种(预防接种禁忌症除外),再加10分。
六、公共卫生
计分标准
学龄前随迁子女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并纳入苏州市区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加10分。同时完成相应年龄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程序规定的疫苗接种(预防接种禁忌症除外),再加10分。
0~6岁儿童及其母亲在苏州市区接受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保健服务,并持有苏州市母婴保健卡,加10分;如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接受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的,再
加10分。
在苏州市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加5分按申请积分管理时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证的,加5分。
扣减分
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本人或配偶从事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扣50分。
失信行为
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但存在失信行为的,按以下标准扣分
1、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行为,每次扣50分。
2、一年内在苏州市区因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经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每起扣30分。
3、在本市存在医保费用违规行为,纳入医保失信人员名单的,每次违规扣30分;因违反规定被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法人代表扣50分;用人单位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法人代表扣50分。
4、在本市存在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违规货款、恶意拖欠贷款等行为,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名单的,每次违规扣30分。单位欠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法人代表扣30分;单位不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法人代表扣30分;单位一年内因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经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法人代表扣50分。
落户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已纳入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2.在苏州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标准,人均住房面积大于或等于18_;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前向其居住地区、街道(镇)积分管理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2.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两次统一向社会公布上半年“入户指标数”和下半年“入户指标数”;
3.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据入户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经市公安部门确认后,在苏州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注:公示前,居住地公安机关将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本次积分资格。
4.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户籍准入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提出,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应于1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予以答复。
5.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于3个月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和相关资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6.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于60日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注:申请人迁入本市户籍后,其积分管理自动终止。
办理地点: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三、办理的重要时间点
申请时间点: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指标数量公布时间点: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
入户名额公示: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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